English 中文繁體
8621-63367178、63367978
:8621-63367178、63367978

:sales@gsc-offshore.com
地址:上海市河南南路16号中汇大厦3楼
中国香港地区保函特点与风险防控
新闻来源:http://www.gsc-offshore.com/post-2584.html 作者:顶亚商务 发布时间:2020-7-15 11:09

内地开往香港地区的银行保函概况

银行保函[1]在内地与香港地区企业的贸易与投资交易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内地开往香港地区的保函包括融资性保函及非融资性保函两大类,其中融资性保函占有较大比例。非融资性保函又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量维修保函等。保函币种除人民币外,主要为美元、港币、欧元、日元等自由兑换货币。


香港地区保函司法判例

香港继承自英国的英美法系,采用判例法,因此,研究以往具有代表性的法院判例,可以更好地理解香港司法系统对见索即付保函的观点和看法。


1

关于保函独立性的判断标准

所谓保函的独立性,就是指该保函的担保行承担的是“独立的见索即付责任”抑或是“从属性的连带责任保证”,香港法院认为,如果保函本身已经约定的,就遵从保函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从保函本身条款来判断是否独立。举例来说,如果保函中注明遵从URDG758等独立保函规则,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意愿予以承认,除非是URDG没有规范到的部分,才会去寻求法律条款的支持。如果保函只注明了遵照香港法律,那就要从条款本身来判断。


2

关于适用法律及司法管辖权

1、适用法律相关判例


在Credit Agricole Indosuez v Shanghai Erfangji Co Ltd and Another [2002] HKCU 706一案中,原告为法国一家银行的上海分行,被告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的公司,营业地点在上海。原告与第一被告签署外汇交易协议,第二被告出具保函担保第一被告履约。外汇交易协议约定适用香港法律,香港法院具有非排他性的管辖权。保函条款规定适用法律同外汇交易协议。第一被告违约后,原告因未能在外汇协议及保函项下获得赔付,因而针对两家被告提起诉讼。被告抗辩的理由为本案中的外汇交易协议在中国法下是不合法的且不能执行,之所以签订外汇交易协议是因为错误地认为其是合法的。


2

关于止付态度与标准

临时止付令的基本原则是:(i)情况紧急且严重;(ii)对便利的平衡在于是否发出临时止付令。关于临时止付令,法院还将考虑:(i)是否有紧迫性授予临时止付令;(ii)是否提供了足够补偿受益人因临时止付令而遭受损害的赔偿。由此可见,香港法院对于发出临时止付令的态度与国内独立保函司法解释类似。不同的是,香港的临时止付令不但可以禁止银行付款,也可以禁止受益人来索赔,甚至还可以银行先履约付款后再马上冻结这笔款项。法院发出临时止付令后,当事人可以在14天内提出复议。


香港地区保函风险控制建议

1

准确把握审单时限

如前文所述,开往香港地区的保函一般规定适用URDG758、ISP98及UCP600等,保函条款中一般会明确规定担保银行在收到索赔后的具体付款时限,比如在5个营业日、7个营业日或10个营业日内对相符索赔进行付款。须注意的是,在上述付款时限与保函所适用惯例规定的审单及拒付时限不同时,担保银行须注意必须在惯例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单,以免在索赔不符时错过拒付时限。


2

注意保函到期日的具体到期时间

在保函对到期日的具体到期时间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担保银行在收到保函项下索赔时,须注意记录并审核收到索赔的具体时间,纸质索赔单据以担保银行签收时间为准,通过SWIFT电报索赔情况下,应以担保银行收到索赔电报的时间为准。若在保函到期日的具体到期时间之后收到索赔,因保函已失效,担保银行可据此拒付。


3

注意保函赔付条款中的不得扣减要求

若保函条款中明确规定赔付时不得有任何扣减,担保银行在对保函项下的索赔付款时,不可有任何扣除款项,比如电报费、手续费等。


4

融资性保函项下的履约风险控制

1、担保银行应对债务人主体资格、担保项下资金用途、预计的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的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审核,确保担保项下资金仅用于债务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支出。

2、保函开出后应进一步加强与境外债权人银行的沟通,及时向境外贷款银行了解债务人在担保项下贷款还本付息情况,掌握债务人的财务情况,在出现风险预警的情况下,及时采取措施提前化解履约风险。


5

保函汇率风险防控

在客户反担保币种与保函担保币种不同的情况下,担保银行须注意根据市场变动情况及时要求客户补足保证金或追加授信,确保反担保/授信足额覆盖保函金额;或通过叙做外汇衍生品交易锁定汇率敞口,规避信用风险和汇率风险。在融资性保函业务中,尽量避免对外担保的币种和债务人融资币种不同的情况,以免在汇率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债权人提前索赔的情况。



注释:[1] 本文的“银行保函”包含Demand Guarantee 和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摘自国际业务

转载旨在分享知识,如涉及版权保护,请联系我们删除。

注册香港/海外公司,协助离岸账户开立及香港/海外公司后期维护工作一站式服务,有需要请拨打咨询电话021-63367178或电邮sales@gsc-offshore.com

版权所有:《顶亚咨询》 => 《中国香港地区保函特点与风险防控
本文地址:http://www.gsc-offshore.com/post-2584.html
除非注明,文章均由 《顶亚咨询》 原创,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谢谢。


友情链接:
Copyright 顶亚咨询 GLOBAL SUCCESS CONSULTING LIMITED(“GSC”) 备案号:沪ICP备150568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