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册 法 国 商 标
一、申请书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
注明:商标名称、指定使用之商品类别、商品名称及申请人(或企业)姓名、名称、住(居)所、营业地址。
二、商标图案
商标样式必须绘画在不反光的白纸上,其长与宽均不得超过5cm X 9cm/份。 黑白需7份商标图样,如注册商标不是英文,则附上一份英文说明。
三、申请人资料
1、申请人(或企业)的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2、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受权书(本司拟定);
3、7份黑白商标图案;商标图案不大于5平方厘米;(如商标是图案,请提供photoshop图片)
4、采用拟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之详细清单,及注册的类别;
5、曾经使用拟注册商标的证明,例如广告,包装等,或拟定使用该商标之声明;
注:如果拟注册之商标已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及欧共体注册,则可提出申请优先权。
四、申请时间:完成注册手续18个月。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每个商标有效期为10年(由申请日期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