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 曼 群 岛 (CAYMAN)
概况
开曼群岛位于牙买加西北方268公里,迈阿密南方640公里的加勒比海中,由加勒比海古巴南部三个主要岛屿组成。是英国属土,原为哥伦布所发现。开曼群岛属热带气候,冬天气候干燥,人口约为35,000人,其中外来人口占总人口数34%。开曼群岛的政府长久以来都是安定,英文是主要官方语言。
开曼群岛是世界上主要的离岸金融中心, 拥有588家世界知名银行,4300多个投资基金,600多家保险公司。世界主要会计师行以及众多优秀律师行都在此有分支机构。1997年开曼成立了证券交易所。开曼更是香港联交所允许在香港上市的唯一两个离岸中心之一,声誉和受欢迎度保持了其在金融、保险、商业等方面的领导地位。
法律及税务
开曼的公司法,第22章(已修订)(公司法),是以1948年英国公司法为蓝本的。多年来为适应国际客户日趋增多的需要,多次修改完善。
除公司法以外,其他有关银行法,信托法,管理公司法,保险法,货币服务法,互惠基金法,关于犯罪得益法等法律,为开曼成为世界主要金融中心奠定了基础。
开曼有三种类型的公司,即本地公司,豁免公司,非本地公司。其中,豁免公司就是被广泛应用为离岸实体,在开曼群岛以外运营的公司。
1798年,开曼群岛获得一纸皇家判令,规定其永久性免税地位,此法令至今仍有效。所有豁免公司更可申请长达20年的免税证书,可进一步保证此类公司的免税资格。
2001年4月,开曼群岛采用新的尽职审查指引。该指引规定开曼公司需向注册代理披露所有董事,股东,受益人及其授权签署人的资料。这些资料根据《机密关系(保存)法例》是保密的,泄露机密资讯或故意获取或试图获取于开曼群岛注册公司之机密资料属犯罪行为。
公司的特点
高度隐密性: 在开曼群岛登记设立的境外公司,享有高度的隐密性,公司股东名册完全不对外公开。
税务优惠:不需申报或缴纳任何税项,除了年度牌照费。
公司成立的要求
公司名称
对公司名称没有特殊要求,除非经过特许,否则公司名称不能出现BANK(银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险),或是REINSURANCE(再保险)等字眼。
董事/股东
至少一名董事/股东,可以由自然人或法人担任,没有任何国籍上的限制。董事和股东可以由同一人兼任。
注册资本
开曼群岛政府对其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50,000美元作为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可划分为50,000股每股1.00美元 。
完成注册公司所提供资料
本公司会为每间注册公司准备一个完备的公司资料夹,内附公司章程与细则五份连载存有关档案的光碟一份、公司注册证书正本、法定名册、股票册、公司钢印和公司图章
维护费用
年度费用将于每年的一月一日或到期前缴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