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文繁體
8621-63367178、63367978
:8621-63367178、63367978

:sales@gsc-offshore.com
地址:上海市河南南路16号中汇大厦3楼
关于香港注册公司新变化你应该知道这2点:SCR备存及秘书公司持牌服务
新闻来源:http://www.gsc-offshore.com/post-2570.html 作者:顶亚商务 发布时间:2020-4-17 9:16

  香港公司在广大投资者心中已经是一个熟悉的经营和投资工具,是内地企业“走出去”的跳板。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也十分重视维持本港金融体系健全稳定。香港实施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活动的国际标准,2018年有2条条例应时而生,这2条条例基本涉及到所有香港公司拥有者以及香港公司注册代理和中介们,同时也涉及到即将要去注册香港公司的人士,因此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否则将面临巨额罚款和巨大风险。


  1.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简称SCR)”


  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提高香港注册公司实益拥有权的透明度,香港新修订了《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和《公司条例》,此次修订产生的重大影响之一就是——新法案要求公司必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ignificant Controllers Register,简称SCR)”。新规已于2018年3月1日开始实施。


  具体规定


  所有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都需要对重要控制人进行登记在册,登记在册事项内容必须建册并存于注册办理处地址或者香港指定地址,政府执法人员将随时进行查阅。


  如未有履行上述责任,即属刑事罪行,有关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各处第四级罚款(即25000元),如情况适用,另每日各处罚款700元。对于填写内容确保真实,虚假陈述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100,000-300,000元及监禁6个月至2年。


  2.公司服务需申领牌照


  香港法例第615章《2018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修订)条例》加入了新的发牌制度规定: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须向公司注册处处长申请牌照,并须符合“适当人选 ”准则,方可在香港经营提供信托或公司服务的业务。


  具体规定


  任何人在香港经营或拟在香港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的业务,都必须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申请牌照;并须符合「适当人选」准则,方可在香港经营提供信托或公司服务的业务。任何人如在香港无牌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处罚款 100,000 港元及监禁6个月。


  香港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有效期一般为三年。信托或公司服务持牌人就过往牌照批给或续期申请所提供的详情有任何变更,则持牌人须在自变更发生一个月内通知香港公司注册处。信托或公司服务持牌人如欲在牌照到期后继续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则须在牌照有效期届满前60日或之前提出有关申请,否则逾期申请,则须在该牌照有效期届满之后重新申请新的牌照,旧有牌照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期间亦不得再从事任何有关信托或提供公司服务的业务。信托或公司服务持牌人如拟停止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亦须在拟停止经营该等业务的日期之前,向注册处具报停业的意向及拟停业的日期。


  这一新制度的生效,无疑对信托及秘书公司有更专业,更严格,更高的要求。


  温馨提示:若您香港公司的指定服务代表没有取得专业牌照,您的香港公司或产生罚款及公司可能被吊销,而无牌服务公司因没受监管,也会对您香港公司之后的运营产生潜在的不良影响。


  这样的两条新规均已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今新政实施已过去近1年,依然有很多企业人士和香港公司拥有者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比如,新在新的发牌制度规定下,市面有许多资质不足的代理公司抱着侥幸心理仍在进行无牌经营。为了严厉打击这一现象,香港政府近段时间以来,开始加大力度查处秘书公司无牌经营的违法行为,许多无牌秘书公司都收到了香港注册处下发的警告,甚至一些情节较为恶劣的直接被注册处查封并处罚。


  因此,不要因为忽视或是侥幸而让自己及所属企业蒙受损失,面对巨大的风险。


摘自网络

转载旨在分享知识,如涉及版权保护,请联系我们删除。

注册香港/海外公司,协助离岸账户开立及香港/海外公司后期维护工作一站式服务,有需要请拨打咨询电话021-63367178或电邮sales@gsc-offshore.com

版权所有:《顶亚咨询》 => 《关于香港注册公司新变化你应该知道这2点:SCR备存及秘书公司持牌服务
本文地址:http://www.gsc-offshore.com/post-2570.html
除非注明,文章均由 《顶亚咨询》 原创,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谢谢。


友情链接:
Copyright 顶亚咨询 GLOBAL SUCCESS CONSULTING LIMITED(“GSC”) 备案号:沪ICP备150568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