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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 信用证项下结汇的3种做法
新闻来源:http://www.gsc-offshore.com/post-2490.html 作者:顶亚商务 发布时间:2018-11-22 14:38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我国目前出口商在银行可以办理出口结汇的做法主要有3种:收妥结汇、押汇和定期结汇。不同银行其具体结汇做法不一样。

 

1、收妥结汇

收妥结汇又称收妥付款,是指信用证议付行收到出口企业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查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的结汇方式。在这种方式下,议付行都是待收到付款行的货款后,即从国外付款行收到改行账户的贷记通知书时,才按当日外汇牌价,按照出口企业的指示,将货款折成人民币拨入出口企业的账户。


2、押汇

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贴现受益人的汇票或者以一定的折扣买入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出口企业。银行之所以做出口押汇,是为了给出口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的便利,这有利于加速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


3、定期结汇

定期结汇是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时间,预先确定一固定的结汇期限,并与出口企业约定该期限到期后,无论是否已经收到国外付款行的货款,都主动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拨交出口企业。


摘自国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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