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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法区又被称做免税港,那么它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新闻来源:http://www.gsc-offshore.com/post-2401.html 作者:顶亚商务 发布时间:2017-11-30 9:42

​世界上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或岛国)纷纷以法律手段制订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法区。只要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法区,即使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直接开展。另外,离岸法区又被称做免税港,根据国际财政文献局所编《国际税收辞汇》的解释,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国家或地区,就可以认定为免税港:


  • (1)不征税或税率很低,特别是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

  • (2)实行银行或商务保密法,为当事人保密,不得通融。

  • (3)外汇开放,资金来去自由。

  • (4)不与外国税务当局进行任何合作。

  • (5)一般不定税收协定或只有很少的税收协定。

  • (6)是非常便利的金融、交通和信息中心。


有的国家或地区表面上是税制正常,但有多种优惠减免规定,又定有相应的税收协定,若充分利用这些减免条款,实际税负是很低的。因此,这类国家或地区也会被视为免税港,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等都是全球有名的免税港。


离岸公司的基本法律界定:


离岸公司是非当地投资者在离岸法区依当地离岸公司法成立的,仅能在离岸区以外区域进行营业活动的公司。因此,离岸公司(offshore company)被人们用来泛指在离岸发区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实仍不够准确,因为并非所有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开曼群岛等离岸法区注册成立的公司就是离岸公司。一般根据离岸注册地的法律,这些离岸公司都有不同的称呼,例如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的离岸公司称为国际商务公司,而在开曼群岛注册的离岸公司称为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根据该《离岸公司法》的论述,其主要界定如下:


一、地域要素


离岸公司必须在特定的离岸法区成立,这是离岸公司的地域要素。 世界上有许多著名的离岸法区,这些法区大部分都是一些岛国。当地为了吸引外来投资,改善当地经济发展,都特别制定离岸公司法,以鼓励世界各地投资者到当地注册离岸公司,而且不收取企业的营业所得税或者收取少量税赋,以及每年仅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等。


二、法律要素


离岸公司成立的法律依据必须是离岸法区专门的离岸公司法规范,这是离岸公司的法律要素。例如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根据的法律是《维尔京国际商务公司法》,而在开曼群岛,根据的法律是《开曼群岛公司法》第七章下的豁免公司规范。


三、资本要素


一般来说,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于离岸法区之外的投资,或者说离岸公司的投资人具有非当地性,这是离岸公司的资本要素。从世界各国创立离岸公司法的目的来看,其本质是为了方便境外投资者的资本运作。而从实践来看,由来自离岸法区外的投资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它经济组织)和资本设立的公司构成了离岸公司的主体部分。


四、运营要素


离岸公司不得在离岸法区内经营,或者说离岸公司是排除其在本土经营的公司,这是离岸公司的运营要素。几乎所有的离岸公司法都规定,一旦发现离岸公司在离岸法域内与其他公司签订商业合同,那么当局就将撤销该公司的离岸地位。离岸公司的注册地在离岸法区境内,而其主要经营管理活动都在所注册的离岸法区之外进行,由此就具有了注册地和经营地相分离的特征。这种分离有时不仅体现在公司的投资人不具有离岸法区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上,还体现在其董事、经理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也不是注册地的居民。


摘自离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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