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报表
在公司成立后的第18个月,公司会从税务局收到税务申报表。公司有义务在该报表发出日起一个月内将填写完整的税务申报表连同有关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审计表),以及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一并递交税局。迟交上述税务申报表可能导致处罚。GSC可协助您准备有关财务报表及税务申报表。
具体收费详见GSC理帐核数价目表。若公司董事确认该公司并未有业务发生或没有在香港本地获得利润的话,可以向税务局递交豁免申请表。GSC可协助您申请豁免。(但在准备申请豁免之前仍需要进行会计审计工作, 且是否批准豁免是由香港税务局根据会计审计报告及贵公司实际情况来决定)
法定审计
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公司法例,每年进行一次以法定审计基准呈报财务报表。在香港, 只有香港执业会计师,才可进行法定审计,并签署法定审计报告。GSC以精博的专业知识、优质的服务理念、强力的后盾资源,为客户的业务提供积极正面的辅助,并独立地为各股东呈报财务报表,履行上市公司核数师的责任。
税务申报
1.公司每年必须向香港税务局递交报税表,首次报税表将会于注册日后18个月发出。当收到报税表后,税务局一般规定必须于一个月内递交,你亦可以书面作延期申请,税务局会按你提出的理由考虑。
2.按香港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香港公司如有发生业务(如银行账户有资金往来),就必须会计理帐,并委任核数师发出审计报告。如您的香港公司无任何经营活动,也没有开立银行账户,则可委托我司代做零申报。
3.为了确保日后您的公司可以顺利进行会计做账及核数师进行审计,请注意保留一切与经营管理相关的单据,如:银行月结单、发票、合同、收据、费用发票等,而按香港公司法的规定,这些单据必须完整、连续保存7年。
以下为建议保存单据的明细:
交易类别 |
建议保存的单据或相关纪录 |
银行交易 |
银行月结单 存款单及收款明细纪录 支票存根或支票副本 须列明涉及之交易金额、性质及付款人详情 |
销货 |
收款纪录 销货发票 销货合同 收款收据 |
购货 |
购货发票 购货合同 购货凭单 付款收据 支票存根 往来帐结算表 |
其他开支 |
开支发票 付款收据 支票存根 发薪纪录表 |
固定资产 |
买卖合约 发票及收据 支票存根或支票副本 |
存货 |
存货表(含每件货物的数量及价值) 损耗性或非经常流动性存货 |
会计及审计如何收费?
会计服务的收费标准一般是以贵司的业务量为基础,亦会考虑其他因素。我们亦可以安排审计服务。当您需要时,欢迎咨询我们021-63367978
利得税的计算方法?
按目前税率,香港税务局会按公司纯利润的16.5%征收利得税,公司没有盈利不用交税。
如何处理税务问题?
您可委任我们为您的税务代表,处理公司利得税及个人薪俸税事宜。
如您在香港没有聘请当地员工且员工工资低于香港薪俸税起征标准我们免费协助做无员工薪俸税申报.